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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整治非法采砂不一样——生态修复费用110万,将引领打造全国非法采砂整治新局面

发布日期:2019-02-24   浏览次数:

这次整治非法采砂不一样——生态修复费用110万,将引领打造全国非法采砂整治新局面

 

宜昌某砂石公司为牟利,勾结三无吸砂船船主,在长江上疯狂盗采20余万吨江砂,形成采、运、收、售的一条龙犯罪团伙。长航宜昌警方21日通报,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黄某等10人因非法采矿罪分别获刑一到四年,并处罚金合计110余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20余万元,没收涉案吸砂船舶。涉案的砂石公司被处罚金100万元,没收犯罪所得32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60余万元。责令涉案公司及黄某等人赔偿生态修复费用110余万元。至此,历时一年多的时间,一个集采、运、收、售的非法采砂团伙被成功打掉,系列案件共有14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9月,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接到宜昌市水利部门报案称:水利执法人员在长江枝江段关州水域巡查时,当场查获正在实施非法采砂作业的无证吸砂船舶和自卸式运输船舶。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并邀请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驻宜昌分局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检察官办公室提前介入侦查。民警发现,该船2017年以来多次在长江枝江段关洲水域参与非法盗采江砂,所采、运的江砂都运往了宜昌市某砂石有限公司码头,而在对该公司进行调查核实的过程中,民警进一步发现,向该码头运输江砂的不只有这一条船。在大量向该公司运输江砂的船舶中,“格林XX”自卸式运输船更是该码头股东之一黄某自有船舶。用自己的运输船舶,向自己参股的砂石公司码头运输砂石料,民警意识到,背后隐藏着一个集采、运、收、售全部环节的非法盗采江砂团伙。

承认运输20余万吨盗采长江砂

为了阻挠办案民警的深入调查,黄某想尽各种办法,甚至烧毁了运输船舶上的账本。黄某的反常行为,让民警更加坚定了侦查方向,民警昼夜加班,对该公司的资金账户、账本记录、通信记录进行了全面排查,最终固定了黄某所属的“格林XX”自卸式运输船,向该砂石有限公司运输20余万吨盗采长江砂的犯罪事实。随后,警方扩大侦查的范围,对该船船长和船员开展调查。原来,长期向“格林XX”自卸式运输船提供长江砂的是一个名叫尹某的三无吸砂船船主,“格林XX”船管事周某受黄某指使,与尹某具体商议购砂事宜,并达成了长期合作协议。而这些长江砂,均是尹某所有的三无吸砂船,在长江枝江段水域和荆州段水域盗采而来。

警方继续深挖

2016年,黄某和李某、沈某、杨某、刘某、邹某等人注册成立了宜昌市某砂石有限公司经营砂石业务。公司成立后,因机制砂价格高、利润低且货源较少,为了盈利,赚取长江砂中间高额的利润差,该公司便开始以向周边搅拌站出售长江砂为主要经营业务。不久,作为股东之一的黄某为攫取更大的利益,向公司提出其有一条运砂船舶,可以作为公司砂石的主要货源,提供长江砂石。

经股东大会商定,黄某的提议得到了确认,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黄某“格林XX”所运的长江砂。但因为一条船舶运输能力有限,为了保证长江砂的供应,该公司还调配了其他的自卸船舶运输长江砂,并由该公司职工肖某负责验货签收。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发现,该公司在明知是非法盗采而来的江砂的情况下,还对盗采的江砂进行收购和售卖,整个过程中,既有负责采砂运输、也有负责收砂验货、还有负责联系销售,分工明确,完整的利益链条逐渐显现。直至被民警查获,该公司购收售非法盗采的江砂20余万吨,销售达800余万元。至此,黄某等10名涉及采、运、收、售的涉案嫌疑人先后到案,接受法律的严惩。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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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9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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