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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砂石运输注意了!中央、地方齐出手!一超四罚!

发布日期:2018-11-28   浏览次数:

全国砂石运输注意了!中央、地方齐出手!一超四罚!

 

超限超载猛于虎,毁路断桥百姓苦。治理超限超载,简称治超,一个沉重纠结的问题。据统计,载重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中有80%以上是由于超限超载运输引起。超限超载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会出现车辆制动、操作等安全性能较低,发生爆胎,刹车失灵等现象,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超载已成为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城的“头号杀手”。

关于治超方面,今年国家出台的政策真是“接二连三”,并且越来越严格,全国各省市也相继出台治理道路运输超载超限的专项工作文件。砂石运输相关单位和个人一定要注意了!

中央

一、打造全国治超“一张网”

从全国治超管理信息化研讨会上了解到,我国今后将充分利用科技信息手段,打造全国治超“一张网”,实现全国治超“一盘棋”。



 

二、严格执行全国统一认定标准



 

9月19日,交通部发布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全国超载超限认定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各地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认定标准,不准自行解读上下浮动,随意调整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2、各地必须执行超载不允许上高速的政策;

3、禁止以罚代卸等不规范执法;

4、全国治超称重系统全国联网,实现执法信息共享;

5、严肃处理不规范执法的路政。

特别强调:部分地区依然未严格执行全国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部分高速公路对超限30%的车辆仍然按照基本费率计重收费,导致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治超标准不一致,不同省份执法力度不统一等问题。

目前全国超载超限认定标准已统一。

三、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进入高速公路,普及标准货运车型。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计划指出,将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果,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

地方

湖北:一律“一超四罚”,列入黑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湖北省从2018年11月1日起,对全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货车轴荷及质量限值(即超限超载认定值)进行调整。

新超限超载认定值全面按照《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标准执行。在湖北高速超限超载一律“一超四罚”,并列入失信黑名单。

河南:严格落实“十个一”工作方案

2018年11月初,河南省省交通运输厅执法总队下发《关于治理“百吨王”开展“十个一”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按照“十个一”要求,严打“百吨王”。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处理结果纳入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江苏:按照“一超四罚实施细则”追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出台《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有效期三年,时至今日已经初见成效。

根据细则,具备依法实施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情形的,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及时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出责令驾驶人停止营业性运输、责令企业停业整顿、吊销证件以及2万元以上罚款,最高可责令停业整顿30天。

三省一市:治超联网,常态化一超四罚

沪苏浙皖四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合作协议》:在三省一市范围内被查获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四地交通执法部门将共同落实对其事后监管措施。



 

对达到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情形的道路运输企业,车籍地交通执法部门将按照抄告信息实施“一超四罚”,并将其作为企业质量信誉等级的依据!

山东:追究责任主体,一超四罚

山东省滨州市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要求,自即日起到2018年12月31日,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将联合开展治理公路货车超限超载专项行动。



 

会议指出:要着力管住“车”和“货”两个源头,对非法货运源头企业坚决予以取缔。要狠抓路面管控,对超限超载车辆一律依法查处,对未消除违法状态的一律不准放行,对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的一律扣留,对违法超限超载责任主体坚决实行“一超四罚”。

车辆超载超限不但会严重破坏公路设施,而且极易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对路上的行人、车辆安全都造成了严重的威胁。无论是对于驾驶车辆的司机们,还是对于运输企业而言,遵纪守法,安全驾驶才是对自己、对他人最好的负责。

在全国治理货车超载的大背景下,砂石公路运输由于容易造成洒落及扬尘污染等,已成为全国治超风暴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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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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