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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河湖采砂督导检查、重点抽查全面开展

发布日期:2018-11-05   浏览次数:

全国河湖采砂督导检查、重点抽查全面开展

 

非法采砂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威胁防洪安全、通航安全和生态安全。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调研长江生态环境时,提及非法采砂治理工作,并亲赴非法砂石码头治理现场查看治理效果。今年6月份以来,水利部发布《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开展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通知》要求:近日,水利部开展的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已结束,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已报送水利部,督导检查和重点抽查工作仍将持续,目前已全面开展。

《通知》规定:

2018年6月20日—10月31日为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阶段。

2018年7月1日—12月31日为督导检查和重点抽查阶段。

水利部在12月底前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对工作组织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将约谈、通报有关地方和单位。

近日,长江委共派出7个工作组,分赴流域13个省(市、自治区),对长江流域除干流以外的部分河湖开展督导检查。通过采取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和听取汇报等方式,重点检查各地开展河湖采砂调查摸底情况、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



 

部分省份调研情况如下:

湖北省

10月24日至25日,长江委水保局对黄冈市麻城市、罗田县河湖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目前黄冈市所有砂站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及地磅,实行精确计量。并在全市推广现场监管采运管理单制度,进一步规范黄砂生产、销售、运输等各环节的管理。黄砂经营管理实行“五统一联”模式(即:统一规划、统一设点、统一价格、统一销售、统一稽查、联合执法)和“三权分离”模式(即:河道黄砂经营权归政府所有,采砂许可审批权归水行政主管部门所有,采砂生产权通过招投标后归采砂业主),依法、规范、有序开发利用黄砂资源;各县(市、区)建立了水利、交通、公安、国土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建立了国有经营,定向供应的黄砂管理模式。

日前,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就河道非法采砂整治作出重要批示,肯定了河道采砂联合执法很好,很有成效,要求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根治非法采砂。

贵州省

2018年10月21日至24日,水利部长江委督导检查组赴贵州省开展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

从督导检查的情况看,各非法采砂点已基本整改完成,有采砂任务的河流管理进一步规范,促使河湖采砂管理依法有序可控,切实保障河势稳定。

安徽省

10月22日至25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督查组对安徽省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查组要求,一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切实加强河湖采砂管理工作,确保生态安全。二要按照水利部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统一部署,严打非法采砂,集中整治非法采砂堆场,从源头管控“三无”船舶。三要科学规划河道采砂,严格河道采砂许可,探索分析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有效举措。

甘肃省

近日,水利部长江委第三督查组对甘肃省长江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查组对甘肃省河湖采砂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甘肃省结合农村“三变”改革,积极探索发挥国有企业优势参与河道采砂,壮大集体经济,助力精准扶贫的做法表示赞同。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及非法采砂问题:

有媒体报道,2015年启动的长江干线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成效,但近期由于建筑市场对砂石的需求旺盛,长江非法码头反弹压力较大。有的部门在长时间高压监管后有所松懈,部分非法码头业主则偷偷摸摸重起炉灶,企图复建开工。非法码头和非法采砂治理成果来之不易,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

长江经济带出现的违法挖河砂、岸线被随意占用等情况,如果这样下去,所谓的长江经济带建设就变成了一个“建设性”的大破坏。

近日,非法采砂对长江生物的严重影响引起了农村农业部等部门的高度重视:

近日,由农业农村部和湖北省政府共同举办,联合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沿长江流域有关省市人民政府,有关企业和国际组织共同发起的长江生物资源保护论坛在武汉举行。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指出,守好长江水域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必须加快相关法规制度制修订,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相关部门要大力强化流域执法监管,加强执法队伍和装备设施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破坏资源生态的犯罪行为,严肃追究相关失职渎职责任。同时在重点水域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健全联合执法机制。

今年,水利部组建设立河湖管理司,下设河湖长制工作处、水域岸线管理处、河道采砂管理处,对全国非法采砂进行整治。

河湖管理司职责:

承担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

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对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指导河口管理和保护工作。

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

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

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在中央领导和各部委的高度重视及相关部门严厉打击下,目前非法采砂工作取得很大成效,长江干流非法采砂基本绝迹,下一步全国将建立长效机制,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全面守护好山林水田湖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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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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