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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专项整治非法开采砂石黏土矿

发布日期:2018-07-23   浏览次数:

云南专项整治非法开采砂石黏土矿

 

近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开展砂石黏土矿“打非治违”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提出,针对全省砂石黏土矿开发中存在的私挖盗采、过期开采、违法违规审批、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更加有力的举措,严厉打击违法开采行为,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和矿山生态环境。



 

云南厅明确,专项整治过程中,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或持过期失效采矿许可证开采砂石黏土矿的,以及在被责令停产整顿期间擅自采矿的,要依法严厉打击、从重处罚。对越界采矿的要责令退回到批准的矿区范围内,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采取设立警示牌、密封越界通道等措施防止再次越界。对采矿权人不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要坚决予以关闭,由原发证机关注销或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云南厅强调,要全面清理各类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砂石黏土矿山企业情况,对违法违规生产的,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对无主矿山、污染环境、破坏耕地的矿山,坚决依法取缔。要全面清理已颁发的砂石黏土矿采矿许可证,对违法违规审批、越权审批、越权发证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矿山企业破坏生态环境、侵占天然林公益林、损毁土地、破坏饮用水水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并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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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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