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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广西开展建筑用砂检查,严防海砂滥用

发布日期:2018-07-04   浏览次数:

南京、广西开展建筑用砂检查,严防海砂滥用

 

南京市交通质监站检查公路水运工程混凝土用砂质量

为切实加强南京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混凝土用砂质量控制,根据省厅质监局《关于防止海砂进入我省交通建设工地使用的通知》和《关于在全省交通建设领域开展钢筋混凝土用砂质量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南京市交通质监站组织了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混凝土用砂质量检查。

6月15日至22日,南京市交通质监站先后对和燕路过江通道、大桥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340省道南京段改扩建工程、秦淮河航道工程等19个项目33个标段的用砂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砂的进场台账、自检抽检情况,并现场取样进行氯离子含量、云母含量、有机质含量、含泥量、细度模数等指标检测。从检查情况看,各项目对混凝土用砂的含泥量、细度模数等常规检测指标均按规范要求频率进行检测,但氯离子含量、云母含量、有机质含量等指标只在细集料进场时进行了检测。南京市交通质监站要求各项目均应按《关于加强全市公路水运工程领域混凝土用砂质量控制的通知》对氯离子含量等重要指标进行检测,确保用砂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广西开展专项检查,规范建筑用砂使用

进入6月,各建设项目迎来施工高峰期。6月25日,从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了解到,为了杜绝不符合标准规范的建筑用砂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广西正开展加强建筑用砂管理专项检查。

受限制河砂开采的影响,淡水砂资源紧缺,广西内外市场对机制砂、海砂的需求量增大。据悉,广西建筑工地使用的机制砂很多都存在石粉含量不合格的现象。机制砂的石粉含量过高,会造成混凝土和砂浆强度不足,容易出现抹灰空鼓、开裂等现象。而广西沿海地区和一些内陆城市的在建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使用未按规定淡化处理的海砂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的情况。

为确保工程质量,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下发通知要求,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原材料进场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工程选择建筑用砂时,应当慎重选择用砂的供应单位和砂源。使用机制砂的,必须确保砂的石粉含量合格;使用海砂的,必须确保是经过专门处理且氯离子含量符合要求的淡化海砂。在建的公共建筑或者高层建筑,不宜采用海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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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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