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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所有河道禁止采砂,非法采、运设备5日内撤离

发布日期:2018-05-28   浏览次数:

湖南娄底所有河道禁止采砂,非法采、运设备5日内撤离

 

近日,湖南省娄底市发布《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河道采砂的通告》,规定:自即日起,全市境内所有河道禁止采砂活动。

此前已依法取得河道砂石开采权的,可开采至出让期限届满之日止,凡未经许可的采、运砂船只及作业设备一律在2018年5月31日前撤离,井将堆放于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砂石全部清离,恢复岸坡原貌。凡在河道内非法采砂或制砂场非法生产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河道采砂的通告

(娄政通[2018]2号)

为保障全市河道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客院令第687号修改)、《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告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17]11号)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

自即日起,全市境内所有河道禁止采砂活动。此前已依法取得河道砂石开采权的,可开采至出让期限届满之日止,凡未经许可的采、运砂船只及作业设备一律在2018年5月31日前撤离,井将堆放于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砂石全部清离,恢复岸坡原貌。凡在河道内非法采砂或制砂场非法生产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娄底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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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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