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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停矿山超过30家,2018年起所有矿山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杭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发布日期:2018-05-14   浏览次数:

关停矿山超过30家,2018年起所有矿山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杭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矿业转型升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杭州以建设绿色矿山为抓手,大力发展绿色矿业,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更趋合理,结构更加优化,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日趋完善。

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一是按照关停小矿、淘汰劣矿的原则,对一批生产效益差、环境保护影响大小型矿山实施关停。2016年至今,杭州全市累计已关停矿山超过30余家,全市计划“十三五”期间关停矿山64家。

二是加大力度清理过期采矿权。按照制定下发的《关于开展过期采矿权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杭州全市范围内过期未注销采矿权进行了全面梳理与清理,全市已累计注销采矿权40余宗。

三是坚持矿山地质(生态)环境优先的原则,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积极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使绿色矿山真正成为处理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

截至2017年底,杭州全市建成绿色矿山45家,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75%以上。从2018年起所有矿山根据不同矿种的行业标准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采矿权出让合同按约定绿色矿山建设内容和目标任务,在企业投产六个月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对已建成绿色矿山重新开展绿色矿山核查,并按程序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



 

树立“源头治理”的理念。

建立“净矿出让”的工作机制。明确采矿权出让前期地质基础工作、审批手续和矿区内土地(林地)的征用(租用)、青苗补偿等矿权出让前期相关事宜的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和具体标准,由乡镇提出设矿申请并做好“净矿”等相关协议签订工作,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牵头,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联合踏勘、地质勘查、采矿权审批等工作,逐步解决各地在采矿权“净矿出让”过程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方式不统一等问题,有效打破了“地方保护主义”,引进培育了建德海螺、富阳宏升等一批有实力的现代采矿企业,提了升我市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提高重点矿种准入门槛。制定出台了《杭州市重点矿种开采区块设置指导意见》。在强化新设矿山联合踏勘和划定矿区范围论证制度基础上,对矿区设置方法、矿山规模、地质工作程度、净矿出让、开采方式等出让前期的相应工作系统化地提出了具体要求,力求做到资源储量整体化、服务年限长期化、开发利用科学化、环境影响最小化,有效降低矿权出让后的矿山开发风险,提高开发水平,促进矿业转型升级。

树立“规范管理”理念。

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深入推进矿政管理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巡查到位、台账到位和考核到位“五到位”标准化国土所建设,进一步明确国土所在矿政管理工作中管什么、怎么管问题。坚持地矿、执法监察和国土所三者合作参与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基层国土资源所履行“巡查、制止、报告”,矿政管理机构履行“核实、移交、协助”,执法监察机构履行“调查、处理、移送”等具体工作职责,同时建立监管信息共享、发现制止互补、调查处理配合的协作机制,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力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坚持先进技术平台促进日常监管。建设完善矿政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借助信息技术、数据库技术等手段,实现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交易,矿业权登记及勘查、开发监管,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等项目信息实时采集、过程监控、工作提醒、结果查询、统计等,实现矿业权的全生命周期业务监管、全过程信息留痕的动态管理。

树立“集约节约利用资源”理念。

立足杭州市矿产资源分布实际,大力发展以石灰石为基础的水泥、脱硫灰岩、轻钙和其他高附加值加工产品产业链,以花岗岩为基础的各类石材、工艺品产业链,以大理岩为基础的重钙粉的产业链,实行分采、分类、分级,优矿优用,集约节约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促进杭州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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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8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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