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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关停取缔949座长江干线非法码头

发布日期:2017-08-29   浏览次数:

我国关停取缔949座长江干线非法码头

 

我国关停取缔949座长江干线非法码头

“截至7月底,沿江省市共排查出长江干线非法码头1361座,应取缔的949座已全部关停。”这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产业司副司长周小棋23日在武汉召开的加快推进沿江非法码头和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上透露的。



 

周小棋表示,当前长江干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应取缔的码头拆除工作尚未完成、部分非法码头拆除不彻底容易反弹、规范提升和生态复绿工作缓慢滞后、监管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等。

据介绍,下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加强指导、破解难题。周小棋说,沿江省市要采取更加坚决彻底的措施,加快推进整改工作,确保9月底前应该拆除的非法码头彻底拆除。

湖北专项整治强力推进。长江干线纳入“取缔一批”的367个非法码头已完成,其中269个进行了植树复绿;纳入“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290个非法码头中,131个已完成规范提升;全省长江沿线8个市州砂石集并中心布局规划方案已经基本编制完成;建立非法采砂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今年以来长江干流共查处非法采(运)砂船舶699艘次,拆除或没收非法采砂机具157台(套);《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建议稿已报省人大常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湖北率先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编制《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湖北与国家开发银行开展融资融智合作,共同编制《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融资规划》,初步建立了总投资1.14万亿元的项目库。

长江大保护系列专项行动扎实推进。不折不扣完成“规定动作”,全面排查全省137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结合省情完成“自选动作”,突出抓好488家沿江重化工企业的污染整治;自加压力实施“创新动作”,对梁子湖等实施永久性退垸还湖,增加水域面积100余平方公里。

着力探索长江大保护机制。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对全省5公里以上4230条河流和列入省政府保护名录的755个湖泊实行“河(湖)长”制全覆盖;开展投融资模式创新,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发展态势良好,核准基金规模超1000亿元,18个重大项目列入长江经济带金融租赁联盟项目库,正在研究设立110亿元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基金。

2015年10月以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长江干线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沿江省市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根据“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开展了多轮集中治理和“回头看”。

 

国土部将对矿山土地复垦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国土资源部16日消息称,将对采矿项目的土地复垦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细则规定,国土资源部批准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进行抽查。抽查过程中,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十二五”期间,中国复垦土地1500多万亩,复垦为耕地的有580多万亩。但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负责人指出,从总体看,复垦速度比不上破坏的速度,“旧账未还、新账又欠”局面未得到根本改变,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上述负责人称,推进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就是要着力推进土地复垦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落地,督促企业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切实落到实处。

检查中发现矿山企业有不符合土地复垦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纳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已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的,予以除名。土地复垦义务人(矿业权人)应当依法依规整改,处理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有关部门是否审查通过项目建设用地申请,是否批准新的采矿许可证申请或者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申请的依据。

细则明确,国土资源部建立土地复垦义务人名录库和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其中土地复垦义务人名录库每年向社会公布。检查中如发现矿山企业有不符合土地复垦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纳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已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的,予以除名。

细则规定,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依法依规整改,处理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有关部门是否审查通过项目建设用地申请,是否批准新的采矿许可证申请或者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申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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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7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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