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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河长制”推进“河长制”

发布日期:2017-04-24   浏览次数:

落实“河长制”推进“河长制”
 

近日,福建省石狮市按照省、泉州市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市、镇(街道)两级河长和村级河道专管员全部到位,15条县级河流河长公示牌全部安装到位,县级河流名录已经建立,并配置了河道警长。近日,石狮市召开全市河长工作会议,对2017年“河长制”工作计划进行部署安排。从会上获悉,5月底前石狮市将对全市河流进行全面“体检”,本年度实施河长制工作河道治理项目12个。

整治“八乱”实现“八无”

去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意见明确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3月起,福建全面推行河长制。

整治“八乱”,实现“八无”。石狮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全面实施“河长制”,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道管理体系,全面整治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行为,全面实现全市河道范围内河面无垃圾、河中无障碍、河底无淤积、河水无浑浊、河岸无损毁、污水无直排、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等“八无”目标。核心工作在于,杜绝污水直排与垃圾不入河道。

4月底前,各镇(街道)、各部门还将制定本级、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工作制度与考评办法。

一河一档,一河一策

根据今年石狮市“河长制”工作计划,该市将于5月底前完成对全市河道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建立河库档案。该项工作由相关部门牵头,各镇(街道)具体负责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河湖水质现状,掌握污染水质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情况,制定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并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一河一档”。

同时,抓好治理工作时序节点,研究确定所负责河道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一河一策”,开展集中整治。具体整治任务包括:河流两侧和水库周边企业废水要求一律达标排放,对排放不达标企业必须进行整治;加强河道流域内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河道两侧畜禽一律实施禁养,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防止“死灰复燃”;确保河流水面及堤岸清理、保洁;禁止河道乱占乱建行为。上述工作必须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

同时,石狮市还将严格管理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制定河道岸线规划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明确河道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12个年度治理项目

今年石狮市河长制工作河道治理任务有12个,涉及具体河道包括梧垵溪下游、厝上溪流域、水头排涝枢纽、上浦排洪道、灵山沟、中溪水库泄洪渠、鬼坝闸、雪上沟、塘园溪等。

其中,梧垵溪下游河道整治工程(续),治理长度2.9公里,进行水闸建设、排洪道拓宽、护砌、截污、简易绿化等,年度计划完成工程量70%;厝上溪流域(含支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续),力争于今年10月份完工;水头排涝枢纽工程(续),将建设排涝泵站、改造两座排涝水闸,并形成与跨海大桥及沿海大通道景观“三位一体”的大型标志性水利工程建筑物,今年计划完成前期筹备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尾水回用补充内沟河生态用水的策略将在今年继续推开。今年,我市将引中心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作用西区排水沟生态补水,永宁污水处理厂尾水冲沟工程将于今年完成施工图设计,计划引3万吨/日尾水送到市区回用东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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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7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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