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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内涝”不可一锤定音

发布日期:2016-11-02   浏览次数:

海绵城市“内涝”不可一锤定音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30个海绵城市试点中,有19个城市出现内涝。难道海绵城市在防治内涝方面未见成效?是否预示着国内海绵城市预防城市内涝的方案失败了?

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在这个概念下,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如此看来,海绵城市的确是解决现代城市内涝问题,推动城镇与生态相融合的有效途径。但为何在全国公布的海绵城市试点中,内涝问题依然超过半数?

在2012年4月的《2012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中,“海绵城市”的概念已经提出,但我国真正大规模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的决议却是在去年,并以试点的方式正式启动全国性的海绵城市建设。

2015年4月,为了解决我国诸多大中城市频繁发生严重的城市内涝灾害,在由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联合开展的第一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评审中,根据竞争性评审得分,济南、武汉、厦门、鹤壁等排名在前的16座城市最终胜出,进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范围,先行获得国家财政亿元支持,探路海绵城市建设。一年之后,同样在4月,在经过严格的竞争性评审之后,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公布,北京、上海、天津、福州等14座城市入围。至此,全国已有30座城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国家试点。

而《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建设目标,围绕这一目标设定的时间表是,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2030年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这也就意味着,中央对试点城市考核的时间表是5~10年,而目前首批海绵城市试点工作启动仅一年。

所谓“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中国包括“内涝、千城一面”等在内的城市病由来已久,2000年以来,中国平均每年发生200多起不同程度的城市内涝灾害,不仅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正常生活秩序,也造成了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

城市的“海绵体”,既包括河湖、池塘、湿地等水系,也包括绿地、花园、可渗透路面等城市配套设施。比如让城市屋顶“绿”起来,可以更多滞留雨水,比如对道路、广场采用透水铺装,优先利用植草沟、渗水砖、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等来组织排水;比如建设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建设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海绵型公园与绿地,加强对河湖、湿地等水体的保护与生态修复,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易涝点改造,实施雨污分流,科学布局建设雨水调蓄设施……可见,建设海绵城市,是一项非常复杂的民生工程。

当然,海绵城市建设既要加快推进,也莫一哄而上。在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过程中,还应避免急于求成的心理和政绩化的冲动。海绵城市建设的成效如何,关键看分布于城市各处的雨水收集利用系统、绿色屋顶、透水路面能否有效运作、发挥协同作用。而且,这些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本身就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暴雨侵袭,是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检验,必然会暴露一些问题。正如有评论所言,“海绵城市建设不会立竿见影、一蹴而就”,既不可简单对待,也不可盲目乐观、操之过急,而应立足于现实和长远,因地制宜地制订长期规划,并分年度实施计划。同时面对质疑,不必懊恼,不必否定,更无需止步,应该将其当作提醒和鞭策,质疑声不会终止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步伐,面对所暴露的问题,应该思考的是如何改进,而不是“一锤定音”式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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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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