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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筑废弃物拟分类排放收费,生活垃圾将限量排放

发布日期:2016-10-13   浏览次数:

深圳建筑废弃物拟分类排放收费,生活垃圾将限量排放

  

据悉,《深圳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以下称《计划》)近日出台,深圳市将大力推进智能化监管和监测预警机制,对固体废物运输和处理过程进行全天候和全方位的监控和管理。

根据《计划》,2016年底前,深圳市以全市138处在用、已封场、新建余泥渣土受纳场和所有规模较小渣土堆填场为重点,将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没有取得合法资质的立即取缔,评估结果为不安全的立即停止运营,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整改,确保受纳场安全隐患彻底整改。2017年底前,试点建立受纳场实时监控预警系统,实现动态监控和自动预警,确保受纳场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应对、有效处置。

《计划》提出打造固体废物处理设施深圳标准。参照国际先进标准,2016年底前制定各类固体废物处理设施污染控制及管理规范的深圳标准,使各类固体废物在收集、中转、运输、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再利用等环节达到国际先进标准。2017年9月底前,借鉴香港的经验与做法,研究制定建筑废弃物分类排放收费标准。排放费全额上缴财政并统筹用于支持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活动。《计划》提出完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扶持政策体系。2017年底前,落实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按照综合利用资源化处置建筑废弃物的数量给予常态化资金补贴,对现场实施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以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创新技术研发给予适当的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

《计划》还提出实行生活垃圾限量排放管理。制定实施全市生活垃圾限量排放管理办法,明确各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量的年度计划指标,每年公开执行结果,并配套实施生活垃圾跨区域处理环境补偿制度,由产生区向处置导入区支付环境补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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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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