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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盗采海砂适用海洋碳汇修复生态案件宣判!

发布日期:2022-05-31   浏览次数:

全国首例!盗采海砂适用海洋碳汇修复生态案件宣判!

 

5月27日,福建连江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非法采矿案,被告人林某义自愿出资10万元用于认购海洋碳汇,以替代性修复被其破坏的海洋生态环境。该案系全国首例适用认购海洋碳汇进行替代性修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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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碳汇是什么?

海洋碳汇又称蓝碳,特指利用海洋活动及海洋生物来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储存在海洋的过程、活动和机制。

按类型来划分,海洋碳汇包括渔业碳汇和沿海生态系统碳汇两种。其中,渔业碳汇主要利用近海渔业养殖的方式来吸收二氧化碳,例如藻类、贝类、滤食性鱼类的养殖,并通过海产品的收获移出“储存碳”的过程。而沿海生态系统碳汇则是指通过红树林、海藻床、盐沼等生物体吸收、固定和储存二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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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某义系某船舶实际所有人及经营人。2021年2月份起,被告人林某义经与采砂船联络人商议购买海砂事宜,指使被告人林某才等人过驳他人非法盗采的海砂。经审计,该船运输、销售海砂20余次,每次运输海砂5000余吨,销赃金额约为3000000元。2021年12月16日,该船运输海砂时被海警查获,经鉴定,船载海砂重量达7258吨,价值达224425元。综上,被告人林某义等人涉案海砂价值为3224425元。

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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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义等明知他人非法盗采海砂,仍经与他人事前通谋,过驳运输海砂牟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采矿罪。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林某义自愿出资10万元用于认购海洋碳汇,以替代修复被其破坏的海洋生态环境。遂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林某义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并处罚金7万元,责令退出违法所得95.5万元。其余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至二年不等。

典型意义

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连江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创新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同联动和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先行先试在海洋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中对受损的海洋生态以认购海洋碳汇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着力打造“生态司法+蓝碳修复”常态化机制,在连江法院近期审理的系列非法采矿案中,已有4名被告人自愿出资30万元认购海洋碳汇2万吨用于替代性修复。蓝碳交易与生态司法的衔接落地,标志着常态化的蓝碳交易生态司法保护机制已经正式建立,有助于推进修复性生态环境司法应用,垒筑海洋生态司法保护新高地。

来源:连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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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2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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