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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砂石、海砂净矿出让是一件大事、一件好事、一件难事

发布日期:2020-10-30   浏览次数:

重磅!砂石、海砂净矿出让是一件大事、一件好事、一件难事

 

近日,据中国自然资源报报道:为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加快推进“净矿”出让工作,2020年10月23日,“净矿”出让分析研讨会在广西南宁举行,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管理司、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8省(区)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同志,部矿业权司、油气中心、经研院及8省(区)部分县市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交流了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湖北、广西、贵州8省(区)近年来推进“净矿”出让的典型实例,着重剖析难点并提出对策建议。

会​议指出——

砂石等净矿出让是一件大事,

也是一件好事,

更是一件难事!

砂石矿、海砂等“净矿”出让成为会议的热点,同时也是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的重点!据中国砂石协会和中国砂石骨料网了解,一直以来,砂石矿山企业因非净矿带来的各类纠纷事件而被拖垮的现象时有发生,成为砂石矿权出让、企业生存的痛点和难点!如果政府协调砂石净矿出让都有困难,那企业必然是难上加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针对多年来矿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自然资源部于去年年底印发《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对建立和实施矿业权出让制度,开展砂石土等直接出让采矿权的“净矿”出让等作出了重大制度创新。《意见》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本意见实施前已印发的其他文件与本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意见》要求,开展砂石土等直接出让采矿权的“净矿”出让,积极推进其他矿种的“净矿”出让,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优化矿业权出让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依据地质工作成果和市场主体需求,建立矿业权出让项目库,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限制勘查开采区,合理确定出让范围,并做好与用地用海用林用草等审批事项的衔接,以便矿业权出让后,矿业权人正常开展勘查开采工作。

对属矿业权出让前期工作原因而导致的矿业权人无法如期正常开展勘查开采工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撤回矿业权,并按有关规定退还矿业权出让收益等已征收的费用。

什么是“净矿”出让

“净矿业权”类似于房地产领域的“净地”,即矿业权出让前妥善解决好矿业权与土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道路使用权等其他权利之间的关系,让竞得人不再受土地、地面附着物及固定资产等权益制约,实现矿业权出让“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净矿”出让是我国矿业权出让制度的一项重大创新。

2017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选取山西、福建、江西、湖北、贵州、新疆6个省(区)开展试点。同时,国内也有部分地区(如广西、重庆及廊坊市)在推进砂石骨料的净采矿权出让改革工作。

2019年12月3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净矿”出让等11项改革任务。

根据《意见》,“净矿”出让工作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体现分类管理的要求,开展砂石土等直接出让采矿权的“净矿”出让,积极推进其他矿种的“净矿”出让;二是加强矿业权前期出让准备工作,审查矿业权设置与相关规划的关系,依法依规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限制勘查开采区,合理确定出让范围;三是做好与用地用海用林用草等审批事项的衔接;四是对“净矿”出让不利问题的处理,明确对属于矿业权出让前期工作原因而导致的矿业权人无法如期正常开展勘查开采工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撤回矿业权,并按有关规定退还矿业权出让收益等已征收的费用。

为什么必须全面推进“净矿”出让

实践中,由于矿业权出让与矿业用地用海制度不衔接,导致一些矿山企业虽然获得了矿业权,却无法实际开展勘查开采活动。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意见》把“净矿”出让确定为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切实保障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站位,全面正确理解认识“净矿”出让的内涵和重要意义。“净矿”出让是一件大事,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深化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的具体行动之一,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具体行动之一。

“净矿”出让也是一件好事,在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矿业权人权益、矿区百姓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政府而言,通过“净矿”出让可以获得较高溢价,让矿业权的附加值大幅提高。对矿业权人而言,由于“净矿”出让做了大量前期工作,获得采矿证的周期将大大缩短,有助于提振投资信心。对矿区百姓而言,同样因为“净矿”出让做了前期工作,从而避免了同矿主进行拉锯式的谈判。

“净矿”出让更是一件难事,涉及多个部门以及诸多法律、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仅相关法律就有10多部,协调推动难度大。要按照“先易后难、示范引领、典型推动”的思路积极加快做好这项工作。

会议指出,《意见》自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各地积极推进“净矿”出让。特别是砂石土采矿权、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联合招拍挂等“净矿”出让,全国许多省份都进行了有益探索,并涌现出了不少好的做法。此次会议的任务,就是要对这些做法进行全面交流和总结,提炼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时,也要通过典型实例交流和总结,发现政策层面和操作层面的障碍和难题,更精准地找到问题并提出制度创新的建议,推动全国“净矿”出让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会议要求将8省(区)“净矿”出让中较为成熟的做法汇编成册,指导其他省份开展工作,并部署了下一步的“净矿”出让工作。

来源:自然资源部、中国砂石协会、中国自然资源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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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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