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策

河北政府支持机制砂石骨料行业发展(附扶持政策)

发布日期:2019-04-04   浏览次数:

河北政府支持机制砂石骨料行业发展(附扶持政策)

 

为进一步明确新一轮技术改造投资方向,切实提高河北全省工业技改有效投资水平,推动河北全省工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指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工作。日前,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河北省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2019-2020年)》(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文件指出,河北省大力支持传统建材产品高端化,支持发展机制砂石。



 

《目录》文件要求:传统建材产品高端化。

混凝土及制品领域支持发展砂石骨料、混凝土掺合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制品和部件化制品,利用尾矿废石、建筑垃圾等固废替代自然资源,发展机制砂石、混凝土掺合料、砌块墙材、低碳水泥等产品。

扶持政策:以河北省威县为例

(一)技改类项目支持。资金支持方式为投资补助。根据技改类项目已完成购置设备、仪器仪表及设备改造、软件产品、专利技术等实际投资额,按5%比例进行奖补,其中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按10%比例进行奖补,年纳税额每增加100万元增加1%的补贴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上年度纳税额。具体条件:

1、项目单位在威县域内注册,原则上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2、项目符合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法律法规,已按有关规定办理核准和备案手续;手续齐全(环评、土地、规划等手续)并开工建设;

3、购置设备、仪器仪表、软件产品、专利技术及设备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实际支出额超过100万元(以发票为准)。

(二)产业集群和区域品牌宣传打造、重大课题研讨、转型升级工作宣传支持。按照合同实际发生额度给予无偿补助。根据有关规定,应履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手续的,要履行相关手续。

(三)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支持。符合省工信厅公布的《2018年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指导计划》,按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以发票额度为准),年纳税额不足100万元的按10%比例进行奖补;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按20%比例给予补助,纳税额每增加100万元增加1%的补贴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上年度纳税额。

(四)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支持。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按照产品样机制作,购置实验材料、实验设备、设计工具软件,购买工业设计服务,专利申请、产品检验、标准认证等按实际费用的5%比例给予补助,其中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按10%比例进行奖补,年纳税额每增加100万元增加1%的补贴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上年度纳税额。具体条件:

1、项目以设计为主导,产品设计水平先进,在产品外观、结构、功能设计或品牌整体塑造等方面有较强创新性,对提升行业设计水平具有带动示范性;

2、项目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知识产权(含设计成果)清晰,无权属纠纷;

3、项目产品市场定位准确、前景广,且已投放市场,取得一定销售业绩(一般有两个以上销售合同,销售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五)数字化车间项目支持。数字化车间项目按照购置设备、仪器仪表等按实际费用给予10%的事后奖补,年纳税额每100万元增加1%的补贴奖励,上不翻倍。具体条件:

1、申报数字化车间须为已开工在建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威县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申报的数字化车间项目重点支持核心智能制造装备在数字化车间的推广应用,满足产品设计、工艺、制造、检测、物流等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智能化要求。

3、实际支出额度100万元以上(以发票为准)。

(六)规上企业参加国家及省级展销会支持。规上企业参加国家及省级展销会按照展位费用按5%比例给予补助,年纳税额每100万元增加1%的补贴奖励,上不翻倍。企业需在威县域内注册,原则上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加国家及省级展销会,以展位实际发生额(发票额)为准。

(七)大专院校合作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度与大专院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每家企业给予1万元的奖励。

符合上述支持方向的申报项目已获得过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补助资金为无偿投入。

项目单位在收到专项资金后,要设立单独会计明细科目,建立项目台账。

来源:河北省工信厅、京津冀投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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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9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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