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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十年,这十大环保政策将影响中国,你都知道吗?

发布日期:2017-12-31   浏览次数:

未来十年,这十大环保政策将影响中国,你都知道吗?

  

2016作为环保政策元年,环保产业驶入了发展快车道。2017年,在环境治理方面,我国环保行方面法律法规正逐渐规范,对于“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的立法正在加速。这些法律法规中对砂石行业,有些具有直接的涉及,有些有很大的关联性。

下面,一起回顾今年影响中国的环保新政。如有遗漏,还望指正!

1.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要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到2020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001万吨、207万吨、1580万吨、1574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0%、10%、15%和15%。全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

点评

元旦刚过5天,《方案》立即发布,可谓为整个2017年奠定了国家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调,也展现国家努力治污防污的决心!环保第一枪正式打响。

2.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意见》明确了总体目标:2017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底前,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到2030年,生态保护红线布局进一步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有效实施,国家生态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意见》明确,将根据评价结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及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对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按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对造成生态环境资源严重破坏的,要实行终身追责,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点评

红线即是底线,底线不容挑战!

3.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多措并举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全面降低区域污染排放负荷。

《方案》提出,“2+26”城市要提前完成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任务,其中,廊坊和保定市是重中之重。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郑州、安阳、焦作等城市,10月底前基本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依法取缔工作;其他城市10月底前取缔一半以上。“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纳入环境保护部信息平台和执法监管平台。

点评

这份文件最大的一个看点就是北方地区”2+26城市“要用天然气或者电来代替烧煤取暖,业内俗称”煤改气“。可结果呢?这场规模浩大的工程最终因为气不足,近乎以闹剧收场。”煤改气“最尴尬的地方在于,大张旗鼓早早的换了锅碗瓢盆,到了最后却发现面都还未和好。

4.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



 

《规划》提出了具体指标:

➤ 启动约300项环保标准制修订项目,以及20项解决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修订工作中有关达标判定、排放量核算等关键和共性问题项目。全力推动已立项的约600项及新启动的约300项,共计约900项环保标准制修订工作。

➤ 发布约800项环保标准,包括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约100项,环境监测类标准约400项,环境基础类标准和管理规范类标准约300项,支持环境管理重点工作。

➤ 推动30余项重点环保标准实施评估,指导相关标准制修订,提出环境管理建议。

➤ 制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工作指南》等管理制度文件,规范管理工作。

➤ 开展国家级培训3000人次以上,带动地方培训15000人次以上。

点评

标准即是标尺,环境保护标准的发布。不仅进一步加强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施评估,而且执法人员将有“法”可依,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将扮演着重要角色!

5.  环保部《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公告》执行地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

《公告》要求,对于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水泥以及锅炉等排放标准中已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行业(具体见附表),自2017 年10月1 日起,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炼焦化学工业自2018 年6 月1 日起,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于钢铁烧结、球团工业,以标准修改单方式提高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自2018 年6 月1 日起,执行标准修改单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点评

这份公告最大的变化是:(1)由过去的9个城市扩大至"2+26”城市;(2)实施范围由主城区扩展至行政区域范围。不过说来也奇怪,京津翼地区花了这么大的精力抓环保,治污染,可上半年的结果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



 

《环保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四类。条例对此作了解释和细化规定:大气污染物是指向环境排放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物质;水污染物是指向环境排放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物质;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医疗、预防和保健等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固体废物;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上述应税污染物的具体范围依照环保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确定。

点评

可谓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环境保护税法》从动议到草案出台,已近10年。环境保护税的推出是一个标志性事件,它标志着我国环境治理体系由过去的行政命令式为主,转变为市场手段为主。此次“费改税”将对防治环境污染起到重要作用,一方面,有效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支付与部门干涉等问题,另一方面,税收加大促使企业主动追求节能减排,加速环保投资,同时每年500亿元的环保税将为环境治理提供资金支持。

7.财政部:《关于取消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明确指出,取消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以基金的方式筹集治理恢复资金。企业应将退还的保证金转存为基金,用于已产生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同时,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监督检查。

点评

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的实质就是为了贯彻“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环保原则,促进采矿权人在采矿过程中保护矿山环境,并确保在闭坑、停办、关闭后受破坏的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治理恢复的一项特别的经济手段和措施。

8.《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方案》提出包括建设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等在内的十余项主要任务。

《方案》提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其中,北京市的目标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20%。

点评

可以看一下文章上署名的单位数量以及目标,就知道完成任务的决心有多大了。结果如何?那就让我们拭目以待!

9.关于修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的决定



 

新《办法》发布:

➤ 补充漏洞,限制自由裁量的需要;

➤ 强化停产整治措施的惩戒警示作用的需要;

➤ 衔接新的法律规定的需要。

点评

曾几何时,停产、整治一直是人们餐桌上的饭后谈资。新《办法》的发布,不仅发挥限制生产、整治措施的惩戒警示作用,还进一步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0.《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办法》规定,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发现超过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生产运行中发现土壤和地下水 污染迹象的以及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前,有关责任人应当参照污染地 块土壤环境管理相关办法要求开展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 治理与修复等活动。

点评

《办法》将使工矿用地这个广大领域的土壤环境管理有章可循。伴随土壤修复行业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土壤治理需求有望加速释放,可以预见的是土壤修复市场在“十三五”将迎来发展高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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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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