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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通过审议

发布日期:2017-05-31   浏览次数:

《绵阳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通过审议

 

为积极完成国家、省政策及环保督查的有关要求,解决绵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收运处置所面临的问题, 绵阳市城乡规划局牵头编制了《绵阳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于2017年5月16日通过市规委会审议。

该规划以坚持“排放减量化、运输规范化、处理无害化、利用资源化”为核心,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制,建立了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规范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建立了建筑垃圾运输、消纳准入制度,使建筑垃圾处理更加法制化、规范化;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布局,提高资源化处理能力,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产业链形成。

根据总体发展定位,坚持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理念,绵阳市建筑垃圾处理近期以“中转调配+消纳填埋”为主,远期以资源化利用为主。规划近期建设城西、城东、城南三个建筑垃圾消纳场,规划远期在城南消纳场的基础上扩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厂,力争建立规范有序、环境友好的建筑垃圾管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提升城市整体环境质量,力争使绵阳市建筑垃圾处理达到全省领先、全国先进水平。

《绵阳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

一、规划背景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布局,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五位一体”,提升到更高的战略层面。自2005年6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10年7月1日《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34-2009)施行以来,国家根据我国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逐渐提高了对建筑垃圾规范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要求。为解决我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收运处置所面临的问题,在基础资料收集及现场调研基础上,编制了《绵阳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

二、规划目标及范围

(一)规划目标

根据绵阳市总体发展定位,坚持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理念,以坚持“排放减量化、运输规范化、处理无害化化、利用资源化化”为核心,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制,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规范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建立建筑垃圾运输、消纳准入制度,使建筑垃圾处理更加法制化、规范化;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布局,提高资源化处理能力,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产业链形成。努力建立规范有序、环境友好的建筑垃圾管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提升城市整体环境质量,力争使绵阳市建筑垃圾处理达到全省领先、全国先进水平。

规划建筑垃圾专业化清运率达到8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规划远期专业化清运率达到9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80%。

(二)规划范围

(1)规划近期:2017年-2020年,规划远期:2021年-2030年

(2)规划范围:绵阳市中心城区,含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园区及仙海区。

三、规划方案

(一)近期

绵阳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理技术近期以“中转调配+消纳填埋”为主。近期中心城区共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3座,具体情况如下:

1.城西组团—城西建筑垃圾消纳场

(1)服务范围:科技城集中发展核心区、安州区、科创园区;

(2)设施选址:安州花荄镇红武村,原安州生活垃圾处理厂;

(3)用地面积:119亩,其中中转调配区25亩,消纳填埋区94亩;

(4)填埋库容:55万方,日均处理规模500方;

(5)项目投资:200万元(原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投资较低)。

2.城东组团—城东建筑垃圾消纳场

(1)服务范围:游仙区、仙海区;

(2)设施选址:游仙区小枧沟镇利民村九、十社;

(3)用地面积:80亩,其中中转调配区20亩,消纳填埋区60亩;

(4)填埋库容:40万方,日均处理规模300方;

(5)项目投资:600万元。

3.城南组团—城南建筑垃圾消纳场

(1)服务范围:涪城区南部、经开区;

(2)设施选址:吴家镇中心桥村五组;

(3)用地面积:60亩,其中中转调配区15亩,消纳填埋区45亩;

(4)填埋库容:50万方,日均处理规模400方;

(5)项目投资:650万元。

(三)远期

绵阳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理技术远期以“资源化利用”为主。规划远期城东建筑垃圾消纳场将关闭封场,城西建筑垃圾消纳场作为应急备用消纳场所。在城南消纳场的基础上扩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厂,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绵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厂

(2)服务范围:中心城区

(3)设施选址:吴家镇中心桥村五组,在原城南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基础上扩建

(4)用地面积:150亩

(5)处理规模:1700吨/日

(6)估算投资:8500万元

(7)处理工艺:分类+破碎+筛分+制备建筑骨料/再生砖

《绵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会以及市规委会审查,按照《城乡规划法》及《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5月22日—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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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17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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