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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砂石矿1.6亿起拍,竞标成功者还需支付15亿!

发布日期:2021-08-13   浏览次数:

一砂石矿1.6亿起拍,竞标成功者还需支付15亿!

 

近日,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重庆市铜梁区蒲吕街道新联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资源储量:5071.5万吨生产规模300万吨/年,拟出让年限15.6年,起始价16314.6万元。

矿权出让司空见惯,但是招标文件中却规定“因该宗采矿权的设置是为了推进铜梁区独立工矿区转型升级和铜梁区基础设施及公益设施建设需要,采矿权竞得人须根据出让资源量,按照30元/吨的标准支付基础设施及公益设施建设资金共152145万元人民币,用于铜梁区独立工矿区转型升级PPP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建设项目。1.6亿出让矿权,中标后还需支付15亿元用于PPP项目,这种招标方式需要引起相关投标单位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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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渝矿采出字〔2021〕(铜梁)1号)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采矿权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1年8月5日12时-2021年9月1日12时。公告时间内只有1家单位申报的将采取挂牌出让;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为2021年9月2日10时(如有特殊情况,则另行通知)。本次公开出让的采矿权采用现场交易,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向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索取相关资料并进行报名。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亚龙路2号4幢建设工程和国有产权交易科,联系电话:023-45878778,联系人:陈老师。

一、出让人

名称: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场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河湾36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场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亚龙路2号4幢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重庆市铜梁区蒲吕街道新联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重庆市铜梁区蒲吕街道新联村

面积:0.52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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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储量:5071.5万吨

开采标高:554米至 445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约5071.5万吨,其中可利用资源量约4929.1万吨,边坡资源量约142.4万吨,区内资源量采矿回采率按95%计算,可采资源量约4682.6万吨。生产规模300万吨/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根据土地复垦及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要求

拟出让年限:15.6年    

起始价:16314.6万元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

(二)本次采矿权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竞买申请人须提供的证明和承诺:

1.在报名时提交银行出具的竞买申请人在报名之日账户余额不低于人民币4.2亿元的资金证明。

2.在报名时提交竞买申请人对新联村采矿权采矿所涉土地租用、建构筑物搬迁及原矿山相关资产补偿方案,《铜梁区独立工矿区转型升级PPP项目实施方案》和支付基础设施及公益设施建设资金已完全认知,自愿履行相关义务的书面承诺书。

(四)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忘录或重庆市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

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

4.其它依法禁止参与竞买情形。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1年09月02日

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亚龙路2号4幢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向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索取相关资料并进行报名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08月05日—2021年09月01日

申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申请人应持下列相应文件提出竞买、竞投申请,不接受传真件、邮件、电子邮件等竞买申请,提交复印件的应于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对:

1、《竞买申请书》(原件1份);

2、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5、竞买申请人签署意见的《采矿权竞买须知》(原件1份)。

6、银行出具的竞买申请人在报名之日账户余额不低于人民币4.2亿元的资金证明。7、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出让公告》、《采矿权出让须知》内容及相关违约责任有充分认知,并自愿承担一切风险的承诺书。

8、竞买申请人对新联村采矿权采矿所涉土地租用、建构筑物搬迁及原矿山相关资产补偿方案,《铜梁区独立工矿区转型升级PPP项目实施方案》和支付基础设施及公益设施建设资金已完全认知,自愿履行相关义务的书面承诺书。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竞买人只有1家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竞买申请人有2家以上(含2家),将按照相关规定采用拍卖方式确认受让方。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风险,包括竞买须知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资源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影响,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影响,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影响,不可抗力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采矿权竞买人竞得该宗采矿权后,须按照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要求履行方案报审义务,若履行不能,相关责任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

(三)本宗采矿权矿区面积约781.5亩,规划矿石加工区面积约300亩。矿区、规划矿石加工区和采矿安全距离范围内有农户约120户,农村房屋约2.89万平方米,以及三座关闭矿山的相关设施设备和建构筑物。竞买申请人须认真详读竞买须知,现场踏勘并详细了解矿区、加工区及周边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原矿山设施设备、地上构建筑物、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的外部条件和原矿山相关资产补偿,以及其他权益补偿情况。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公告须知、采矿权出让合同内容和新联村采矿权采矿所涉土地租用、建构筑物搬迁及原矿山相关资产补偿方案已完全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相关情况存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截止前以书面的方式向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根据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采矿权竞买人或采矿权竞得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已缴纳的采矿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的采矿权合同自动终止,出让方有权另行出让该宗采矿权,如该宗采矿权在以后的公开交易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差额部分由违约责任人赔偿。

1、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骗取竞得资格的;

2、竞买申请人违反法律法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正常交易秩序或骗取交易结果的;

3、竞得人拒签或因竞得人原因未按本《采矿权竞买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4、竞得人未按照《采矿权出让公告》、《采矿权竞买须知》的要求支付土地租金、建构筑物搬迁和原矿山相关资产补偿以及相关工作经费的;

5、竞得人未按照《采矿权出让公告》、《采矿权竞买须知》的要求支付基础设施及公益设施建设资金的;

6、竞得人未按照《采矿权出让公告》、《采矿权竞买须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出让方申请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7、竞得人未按照《采矿权出让公告》、《采矿权竞买须知》、《采矿权出让合同》的要求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

8、竞买申请人或竞得人有其他违背法律法规、《采矿权出让公告》、《采矿权竞买须知》、《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规定的行为。

(二)竞得人须按照《采矿权出让公告》、《采矿权竞买须知》要求在取得成交确认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向出让方申请签订《重庆市铜梁区采矿权出让合同》(详见附件)。若逾期未提交签订合同申请的,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出让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有权另行出让该宗采矿权。申请资料如下:

1、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申请书(原件1份);

2、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4、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5、法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6、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7、按照成交结果完善的《重庆市铜梁区采矿权出让合同》签章件6份(原件)。

8、银行出具的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公告》、《采矿权竞买须知》的要求支付土地租金、建构筑物搬迁和原矿山相关资产补偿以及相关工作经费的相关凭证。

9、银行出具的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公告》、《采矿权竞买须知》的要求支付基础设施及公益设施建设资金的相关凭证。

(三)竞买申请人或竞得人有充分理由证明其违约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公开出让采矿权报名截止后,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对竞买人的竞买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18:00以前;资格审查结束后由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通知竞买人领取《矿业权竞买资格审查情况通知书》。

(二)本次公告序号TLGC202101采矿权为新建矿山,根据采矿权出让技术报告等资料,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约5071.5万吨,其中可利用资源量约4929.1万吨,边坡资源量约142.4万吨,区内资源量采矿回采率按95%计算,可采资源量约4682.6万吨。

(三)该宗采矿权前期投入费用35.08万元,已包含在出让起始价16314.6万元中,竞买人竞得后,无须在矿业权出让收益总额之外另行支付。

(四)为贯彻落实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自然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的意见》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0〕6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发改价调〔2021〕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由蒲吕街道办事处按照新联村采矿权采矿所涉土地租用、建构筑物搬迁及原矿山相关资产补偿方案开展土地租用、建构筑物搬迁补偿和原矿山相关资产补偿等工作,以有利于采矿权人顺利实施矿山开发利用。土地租金、建构筑物搬迁和原矿山相关资产补偿以及相关工作经费,按照上述方案中明确的标准据实结算,由采矿权竞得人在采矿权出让收益之外另行支付给蒲吕街道办事处。

(五)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预支付15000万元至铜梁区财政局指定账户内,用于本宗采矿权采矿所涉土地租用、建构筑物搬迁补偿和原矿山相关资产补偿以及相关工作经费的支付。在蒲吕街道办事处完成相关工作且采矿权竞得人按照新联村采矿权采矿所涉土地租用、建构筑物搬迁及原矿山相关资产补偿方案的标准支付全部相关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蒲吕街道办事处将相关土地使用权和原矿山相关资产移交给采矿权竞得人。

(六)采矿权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义务。

(七)采矿权人在申请采矿登记前,应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委托或自行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以矿产资源清洁高效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采用高效、安全、节能、环保、先进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使生产中粉尘、废水、噪声的排放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面积的80%及以上,在矿山投产时达到重庆市绿色矿山验收标准。

(八)采矿权人须按照应急管理等部门相关要求规范开采,包括但不限于与相邻矿山签订安全互保协议。

(九)矿山生产加工区须在政府规划区域布局,布局设计方案须经相关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建设。

(十)因该宗采矿权的设置是为了推进铜梁区独立工矿区转型升级和铜梁区基础设施及公益设施建设需要,采矿权竞得人须根据出让资源量,按照30元/吨的标准支付基础设施及公益设施建设资金共152145万元人民币,用于铜梁区独立工矿区转型升级PPP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建设项目。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基础设施及公益设施建设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至铜梁区财政局指定账户内,剩余基础设施及公益设施建设资金142145万元分四次支付,具体为:采矿权出让合签订后第一年度内支付42643.5万元、第二年度内支付42643.5万元、第三年度内支付42643.5万元、第四年度内支付14214.5万元。由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资金和项目监管。

(十一)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拥有《采矿权出让公告》、《采矿权竞买须知》的最终解释权;重庆市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拥有新联村采矿权采矿所涉土地租用、建构筑物搬迁及原矿山相关资产补偿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本公告在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08月05日

来源: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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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1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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