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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万元起,重庆释放1662.6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发布日期:2021-07-07   浏览次数:

5111万元起,重庆释放1662.6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据悉,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浸河村赵家湾石灰岩矿(含伴生白云岩)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渝矿采出字〔2021〕(璧山)4号),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储量:1662.6万吨,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可利用资源量1029.4万吨(含建筑石料用灰岩888.3万吨、建筑石料用白云岩141.1万吨),边坡资源量633.2万吨(均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义务。拟出让年限:9.8年,起始价:51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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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浸河村赵家湾石灰岩矿(含伴生白云岩)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渝矿采出字〔2021〕(璧山)4号)

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浸河村赵家湾石灰岩矿(含伴生白云岩)采矿权公开出让公告(渝矿采出字〔2021〕(璧山)4号)

一、出让人

名称:重庆市壁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场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金剑路2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重庆市璧山区铁山路1号新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浸河村赵家湾石灰岩矿(含伴生白云岩)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浸河村

面积:0.236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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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储量:1662.6万吨

开采标高: +580米至 +47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可利用资源量1029.4万吨(含建筑石料用灰岩888.3万吨、建筑石料用白云岩141.1万吨),边坡资源量633.2万吨(均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义务。

拟出让年限:9.8年    

起始价:5111万元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营利法人;(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忘录或重庆市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采矿权出让的;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1年08月03日 15:00

地点:重庆市璧山区铁山路1号新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zrzyj.cq.gov.cn、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222.179.44.149:5000/、其他渠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 https://www.cqggzy.com/bishanweb/。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07月05日—2021年07月03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采矿权出让无需现场报名,详情登陆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22.179.44.149:5000/),随时关注相关内容。凡有意参加竞买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07月5日11时-2021年08月03日11时前将竞买申请资料自行提交至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矿权出让报名箱》。申请资料按目录清单装订,加盖骑缝章,并将申请资料装入资料袋密封加盖印章,申请资料需一式两份。在提交采矿权竞买申请之前,竞买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如对出让文件及采矿权信息有疑问的,可以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咨询。此次交易不组织对出让采矿权的现场踏勘,竞买申请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其他相关文件、采矿权现状等无异议,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完全接受。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到现场进行拍卖竞价,不另行通知。由拍卖主持人宣布竞买人到场情况、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出让起始价和竞价规则等。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申请人应持下列相应文件提出竞买、竞投申请。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传真件、邮件、电子邮件等竞买申请,提交复印件的应于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对:1、《竞买申请书》(原件1份)(附件一);2、《竞买承诺书》(原件1份)(附件二);3、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6、竞买申请人签署意见的《采矿权竞买须知》(原件1份)。7、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1份) 申请资料按目录清单装订,加盖骑缝章,并将申请资料装入资料袋密封加盖印章,申请资料需一式两份。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采矿权出让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竞买申请人有2家以上(含2家),采用拍卖方式,起拍价在公告起始价的基础上上浮5‰-10‰,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30-50万元。拍卖时间为2021年08月03日15时(如有特殊情况则另行通知),请竞买申请人做好相关准备,竞买申请人只有1家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拍卖、挂牌程序及竞得方式按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如在拍卖、挂牌程序中,本采矿权因监管部门要求需终止交易行为的,在告知竞买申请人后,退还采矿权竞买申请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竞买须知所表述的有关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储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采矿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二)有关该宗采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三)若竞得人竞得该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所需要件时进行安全、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成交处理。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壁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在竞买过程中有以下情形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无条件放弃参与竞买的采矿权已交纳的保证金,如该宗采矿权在以后的公开交易后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差额部份由违约责任人赔偿,其行为将被列入失信惩戒备忘录。1、竞得人拒签或未按本《采矿权竞买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2、竞买申请人违反法律法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正常交易秩序或骗取交易结果的;3、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骗取竞得资格的;4、竞买申请人或竞得人有其他违背法律法规、《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的规定的行为。5、竞得人未按本《采矿权竞买须知》、《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要求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他补偿费用;(二)竞得人须按照出让公告、须知要求在取得成交确认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向出让方申请签订《重庆市采矿权出让合同》(详见附件)。若逾期未提交签订合同申请的,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出让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有权另行出让该宗采矿权。申请资料如下:1、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申请书(原件1份);2、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复印件1份);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4、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5、法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6、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7、按照成交结果完善的《重庆市采矿权出让合同》签章件6份(原件)。(三)竞买申请人或竞得人有充分理由证明其违约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1、本次公告序号BSGC202104采矿权为重庆市璧山区富强矿业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山增划资源矿山,该矿区范围内原剩余资源量132.2万吨未纳入本次公开出让,成交确认后,原矿权人剩余资源量由竞得人与原采矿权人自行协商解决剩余储量价值费用问题。根据出让前期报告等资料,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总资源量为1662.6万吨,其中原矿区资源量132.2万吨,新增资源量1530.4万吨(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1389.3万吨、建筑石料用白云岩141.1万吨)。2、本宗采矿权为已建矿山,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增划资源。根据《重庆市璧山区富强矿业有限公司为矿山投入的建(构)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渝国能资评报字(2021)第011号),原采矿权人的机器设备、房屋(构)建筑物及其他辅助生产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为765.49万元。由新竞得人在签订《重庆市采矿权出让合同》前一次性支付给原采矿权人指定账户(收款单位:重庆市璧山区富强矿业有限公司,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璧山支行璧城分理处,账号:2102010120010005078),相关税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收款方只开具收款收据。竞得人若未按公告要求足额支付相关费用,即视为自愿放弃采矿权,出让方不退还竞买保证金。若原采矿权人为竞得人,可以不支付此费用。本宗采矿权相关报告资料未公开部分,竞买申请人可在公示期内向出让方申请查阅。3、有关原采矿权人固定资产投入等其他费用765.49万元所涉评估范围,由竞买申请人在竞买前自行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局索取相关评估报告并自行进行必要的现场踏勘。竞买人竞得并向原采矿权人全额支付固定资产投入等其他费用765.49万元后,原采矿权人在限期内移交有关资产并配合矿权的转移。4、该宗采矿权前期投入费用共计18.19万元(前期报告费用),已包含在采矿权出让收益起始价5111万元中,竞买人竞得后,无需在矿业权出让收益总额之外另行支付。5、竞得人须自行或委托编制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相关义务。6、拍卖、挂牌出让活动时间为2021年08月03日15:00时(如有特殊情况则另行通知)。7、若本次公开出让采取拍卖方式,产生的拍卖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本公告在重庆市壁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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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砂石协会

2021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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